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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可以带哪些免税品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07:42:56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入境时可以携带的免税品的一些规定:

居民旅客 携带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海关可免税放行。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海关可免税放行。

免税物品类别

第一类物品:

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税。

第二类物品:烟草制品和酒精饮料。具体数量限制如下: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特定人群

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出国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和援外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可任选其中1件免税。

留学人员回国定居(工作),凭有效护照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连续在国外每满180天,海关准予免税携带进境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录像机、照相机、摩托车、摄像机、录音机、缝纫机、打字机等物品一件。

其他免税物品

某些电子产品如电视机、电冰箱、录像机、照相机、洗衣机、空调器、微型计算机及外设、摩托车等,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免税携带。

注意事项

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途需用的第一类物品。

免税额度和规定可能会随时间更新,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以及最新的海关规定进行申报和携带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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