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想要落户北京,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并通过相应的申报和审批流程。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条件:
学历要求
必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出国前具有高级职称的,出国后需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院校背景
参考海外学人中心给出的认可名单。
优先推荐近三年THE或QS综合排名300以内的大学毕业生。
工作与社保要求
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他省市工作安置。
与在京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他条件
出国留学时间超过一年,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满360天。
提交申请前需与用人单位协商,确认单位有落户资格及该资格是否会给予申请人。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特殊专长或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申报渠道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可办理留学生落户,但服务对象有限,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下属事业单位和在京央企。
具体流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