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以下食品不能入境中国:
1. 动物和植物及其制品,如肉类、蛋类、奶制品、水产品、动物内脏、骨头及其制品、新鲜水果和蔬菜等。
2. 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
3. 某些动物源性乳制品,如奶酪、牛奶等,除非获得相关进口许可和检疫证书。
4. 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的食品,例如含有某些致敏源、有害物质或者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成分的食品。
5. 未获行政许可的新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6. 来自未经评估和审查的国家(地区)的食品。
7. 未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
8. 超过一定数量限制的物品,例如超过1500毫升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超过400支香烟,超过100支雪茄或超过500克烟丝,以及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折合5000美元外币现钞。
携带食品入境时,应确保遵守上述规定,以免触犯法律并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您需要携带食品入境,请确保它们符合规定,或者属于个人自用的合理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