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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海归想落户上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19:06:20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通知,以下几类海归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博士留学生:

在国外就读时间不少于1年,中外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性质的留学生需不少于半年。

世界500强院校本科生:

毕业院校在世界500强之内。

“双一流”大学本科生:

拥有国内“双一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并在海外留学获得硕士学位。

非“双一流”大学本科生:

拥有国内非“双一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但在世界500强院校留学获得硕士学位。

硕士及以上学历留学生: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此外,对于不同排名的院校,落户要求也有所不同。例如,排名在Top50以内的留学生可能有更低的社保基数要求,而排名在100-500之间的留学生可能需要缴纳1倍社保基数,累计6个月时间可以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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