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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20:04:42    

办理姐妹公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现住境外自然人需提供护照(含有效签证)或台胞证和户籍誊本,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户口簿

需提供申请人和关系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双方在同一户口本上,可以直接使用户口本证明关系。

如果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可能包括单位出具的证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等。

公证申请书

包括公证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公证事项、公证目的等信息。

公证费用

根据公证处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

委托书 (如委托他人办理):

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出生证明、结婚证书、亲属关系证明书等,以证明具体的亲属关系。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证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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