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通常有以下几个存放地点:
就业单位:
如果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档案一般存放在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对于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接受档案的人员,其档案可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
毕业学校:
对于刚毕业的学生,学校可暂时保管档案,通常期限为毕业后两年。超过这个期限,如果未找到接收地点,档案会被退回原籍。
区档案馆:
部分人事档案可能保存在区档案馆,主要涉及已故市管干部档案、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等。
选择存放地点时,应考虑个人情况和条件,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