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签注是指多次签注,用于香港或澳门学习、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家属。逗留签注(D签)允许持证人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往返香港或澳门与内地之间。例如,对于澳门的学生,逗留签注的有效期通常为2年或4年,具体取决于学习层次(副学士或本科),在此期间可以无限次往返香港或澳门到内地。
办理D签注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有效的港澳通行证;
2. 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Visa Label(俗称“学生签”或“Student Visa”);
3. 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就学、就业或培训的证明。
逗留签注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但可以根据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收到学校寄来的学生签证后,才能着手办理逗留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