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权可以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获得,具体如下:
香港特区居留权
根据香港《入境条例》附表1第2段规定,以下人士享有香港居留权:
在香港特区成立前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在香港特区成立前后在香港通常居住7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
符合上述规定的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区成立前后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
欧洲居留权
马耳他:通过投资或购房可以获得居留权和国籍,投资规定为购买不少于250,000欧元的房产,或租房并缴纳高达10万欧元的租金。
葡萄牙:通过投资或购房可以获得居留权或国籍,例如购买价值不低于500,000欧元的房产,持有有效居留权至少五年后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或国籍。
西班牙:通过购买不少于50万欧元的房产,或投资20万欧元以上的项目,获得黄金居留权,持有至少五年后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或国籍。
爱尔兰:通过在爱尔兰的企业投资50万欧元以上,可以获得两年的居留权,两年后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或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