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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能给生活费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11:08: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可以不支付子女生活费的情况:

协商一致 :双方父母经过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决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特殊情况

一方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

一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暂时或永久丧失经济能力;

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

成年子女: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原则上父母不再需要支付生活费。

丧失劳动能力:

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丧失劳动能力,且另一方有能力负担,可以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程序来确定。如果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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